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水利部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simplycreativeconsulting.com 2016-08-03 15:18 來源: 水利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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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水利部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辦綜〔2016〕106號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

《水利部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已經部領導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流域機構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單位政府網站公開。

水利部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推動水利部政務公開工作有效開展,制訂如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和社會公眾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增強政務公開實效,推進水行政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水利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

二、圍繞水利改革做好政務公開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做好水利行政審批、職業(yè)資格等事項的公開工作,在部網站公開水利部全部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修訂更新水利部機關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公開水利部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公開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基本信息,方便企業(yè)和公眾選擇。加快建設水利部行政審批在線辦理平臺,年底前實現(xiàn)所有水利部審批的許可事項的受理、進展情況和結果等信息公開。(政法司、人事司負責)

(二)推進水利監(jiān)管信息公開。圍繞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公開水利監(jiān)管執(zhí)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重點推進水利工程稽察、水利安全生產等方面的信息公開。配合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建設,通過該系統(tǒng)對企業(yè)做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xù)、撤銷,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企業(yè)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進行公示。做好水利部網站與“信用中國”網站的連接工作,推動信用信息互聯(lián)共享(建管司、安監(jiān)司、水利信息中心負責)

(三)推進政務服務工作公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延伸,逐步實現(xiàn)服務事項在線咨詢、網上辦理。全面梳理水利部負責的公共服務事項,對公共服務事項逐項編制辦事指南,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咨詢方式等內容,并細化到每個環(huán)節(jié)。2016年年底將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等通過水利部門戶網站、宣傳手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政法司、辦公廳負責)

三、圍繞水利建設做好政務公開

(一)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加強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信息公開,包括重大水利工程的重要政策內容、重大工作部署、重點工程建設進展等有關情況。重點做好2016年開工項目的信息公開。(規(guī)計司、建管司負責)

(二)推進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開。扎實做好防汛抗旱防臺風、農村飲水安全、水資源管理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發(fā)布全國汛情、旱情、災情以及預警信息,抓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水利扶貧工作進展、扶貧成效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國家防辦、農水司、水資源司、移民局負責)

(三)推進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公開。推動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jiān)理、重要設備采購等招標投標進入當?shù)毓操Y源平臺進行交易,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實現(xiàn)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全流程公開和資源共享。推進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向縣級水利部門延伸,健全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數(shù)據庫和信用檔案,加大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力度。(建管司負責)

四、圍繞水利管理做好政務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水利重大決策公開透明。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在工程決策或政策出臺前廣泛聽取利益相關方、專家等各方面意見,擴大公眾、媒體參與,推行民意調查制度,在工程決策或政策出臺后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規(guī)計司、政法司負責)

(二)推進政策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大水利改革發(fā)展任務,圍繞水利中心工作,細化公開執(zhí)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jiān)督方式等,及時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加大對督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規(guī)計司、辦公廳負責)

(三)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水利部部門預算、決算及有關報表,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公示的表格內容進行詳細說明。(財務司負責)

五、圍繞公眾關切做好政務公開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水利重大政策法規(guī)出臺前,提前做好政策解讀方案,相關解讀材料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水利部網站和媒體發(fā)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水利重大政策法規(guī),由部領導通過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接受訪談、發(fā)表文章等方式,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加強專家?guī)旖ㄔO,發(fā)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注重運用數(shù)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增強政策解讀效果。充分發(fā)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和水利報刊網在發(fā)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方面的作用,擴大政策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辦公廳負責)

(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水利輿情監(jiān)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范圍,及時了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回應工作。加強輿情分析研判,對重要水利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及時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fā)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水利突發(fā)事件,及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或媒體吹風會,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辦公廳負責)

(三)推進水利數(shù)據開放共享。按照促進大數(shù)據發(fā)展行動綱要的要求,依托國家政府數(shù)據統(tǒng)一開放平臺,大力推進國家水文水資源數(shù)據庫建設,穩(wěn)步推進水利數(shù)據共享開放。(水利信息中心負責)

六、圍繞能力建設做好政務公開

(一)提高政務公開規(guī)范化水平。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guī)范性文件,及時、全面、準確向社會公開。做好部門規(guī)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公開。加強對規(guī)范性文件公開的審查力度,對不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審,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guī)做好保密審查,確保應公開盡公開。(辦公廳、政法司負責)

(二)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制定印發(fā)加強水利部網站內容保障和信息發(fā)布工作的文件,進一步明確部網站內容責任分工,健全統(tǒng)一管理、分欄負責、共同建站的管理模式,加強信息內容保障,提高信息發(fā)布質量,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流程,增強部網站發(fā)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完善搜索查詢功能,整合公開信息資源,強化行業(yè)內外網站的聯(lián)動,充分發(fā)揮門戶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第一平臺作用。積極運用大數(shù)據、云計算、移動互聯(lián)網等信息技術,加快推進“互聯(lián)網+政務”,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水平。(辦公廳、信息中心負責)

(三)強化對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各司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廳年底要及時做好政務公開總結工作,向主要負責同志匯報一次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于4%,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確保公開責任落實到位。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將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部黨校培訓科目,確保3年內對水利部機關及七大流域機構機關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yè)化理論化水平。(辦公廳、人事司、機關黨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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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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