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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今年母嬰設施配置率要達到60%

2017-07-05 17: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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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7月5日電(記者霍瑤)山西省衛(wèi)生計生委等9部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guān)于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建設一批標準化的母嬰空間,并為山西公共場所配置母嬰設施排出時間表。

《意見》明確,到2017年底,該省范圍內(nèi)的機場、省會太原市的主要火車站(包括高鐵站)須按要求配置母嬰設施;其他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不低于60%。到2018年底,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要達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

《意見》要求,經(jīng)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過1萬人次的交通樞紐、商業(yè)中心、醫(yī)院、旅游景區(qū)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應當建立使用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的獨立母嬰室,并配備基本設施;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設置母嬰候乘廳(區(qū))、母嬰專座,在乘車、登機和檢票口針對孕期、哺乳期婦女以及攜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綠色服務通道或便利服務;其他類別的公共場所,應當開辟專門的具有較強隱私性的獨立哺乳空間,并配備必要的設施,體現(xiàn)公共服務人性化理念。

山西省衛(wèi)生計生委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全面推進母嬰設施建設,是直面公眾需求的積極回應,是順應“全面二孩”的應時之舉。山西將建立健全母嬰室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統(tǒng)一母嬰設施標識并設置醒目導向標志,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為群眾提供溫馨可及的服務,確保母嬰設施的使用安全、私密、整潔、有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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