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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服務與管理 切實維護農(nóng)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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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農(nóng)民工就業(yè)服務和培訓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wǎng)站 simplycreativeconsulting.com 2006年10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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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取消針對農(nóng)民工收取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本費。(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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