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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tǒng)一管理

2019-07-26 11: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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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7月26日電(記者孟含琪、李雙溪)吉林長春市教育局25日出臺《長春市城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指導意見》,其中,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tǒng)一管理,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

民辦學校招生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特別是聯(lián)合輔導機構考試、提前挖好生苗等招生方式今年在長春將被叫停。

意見規(guī)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對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過去對于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是通過“引導”的方式,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今年意見明確提出,將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保證入學機會公平。

意見指出,學生在校入讀期間,原則上學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學。即小學六年一個學位,初中學校三年一個學位,九年一貫制學校九年一個學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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