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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預防工作

2018-04-02 13:57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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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十一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實施方案》
加強中小學生欺凌預防工作

3月30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等11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陜西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欺凌預防工作,建立多方聯(lián)動的長效機制,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實施方案》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以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防治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各學校要根據(jù)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法治副校長、教師、少先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qū)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專項負責欺凌事件的管理、調(diào)查、協(xié)調(diào)及處置等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結(jié)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強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提高處置工作能力。各地、各學校應充分利用班團隊會、廣播、網(wǎng)絡、手機等多種載體,扎實有效開展預防欺凌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通過開展專題講座、設立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陜西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參與校園安全的氛圍;針對欺凌防治教育、矛盾糾紛排查、日常檢查、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重點工作內(nèi)容進行自查自改。

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聯(lián)合其他有關部門,強化督導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各學校、各有關部門在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學校和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不力的學校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fā)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學校和單位,嚴肅追究責任。(記者: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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