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implycreativeconsulting.com/

湖北省住建廳出臺措施降低公租房準入門檻
并加快分配入住

2017-01-10 11:24 來源: 湖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1月9日悉,經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廳出臺措施,降低公租房準入門檻,并加快分配入住,以解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無房職工和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

目前,我省公租房分配入住在全國相對滯后,省住建廳提出,全省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的公租房,到今年底前必須全部完成分配入住。2014年底前開工建設的公租房,今年底前85%要完成分配入住。2016年各地已竣工備案的公租房,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分配入住。

在應保盡保的前提下,對閑置的存量公租房,經市、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作為棚戶區(qū)改造居民、受災群眾、搬遷移民、國家重點項目房屋征收對象等群眾過渡安置房源使用。也可開展公租房與棚改安置房源轉換的試點探索。還可委托專業(yè)租賃機構面向社會出租。

省住建廳表示,各地可以放寬戶籍限制,依托居住證制度,將公共租賃住房范圍逐步擴大至城鎮(zhèn)常住人口。在審核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yè)大學生和青年醫(y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收入條件時,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條件標準,原則上按不低于當?shù)厣夏甓瘸擎?zhèn)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確定。職工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交房租。(彭一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