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implycreativeconsulting.com/

經營機構積極落實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新規(guī)

2016-12-23 18:5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自中國證監(jiān)會16日發(fā)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來,各經營機構根據(jù)投資者保護新規(guī),從完善產品風險分類評估、細化投資者分類等方面積極落實,強化對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社會責任,為經營機構各類業(yè)務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保駕護航。

“辦法為經營機構進一步完善產品風險分類評估提供了制度依據(jù)?!便y河證券相關負責人說,銀河證券將根據(jù)新要求調整17個項目內容和參數(shù),完善相關評價指標和評價模型。

據(jù)了解,目前銀河證券對產品進行了風險分類,首先將金融產品分四類,即保本保收益、保本浮動收益、非保本固定收益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然后每類再細分,風險等級共劃分為10級,分類評級涉及流動性、投資方向和投資范圍等17個調整項目。

事實上,產品風險等級劃分與投資者分類一樣,都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基礎制度。經營機構不僅應當了解投資者的關鍵信息,還應當對其向投資者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有所認知,評估產品的風險,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風險等級劃分。

上述負責人說,證券經營機構要重新修訂產品分類評級制度, 根據(jù)投資者和產品或者服務的信息變化情況,主動調整投資者分類、產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并告知投資者上述情況。

此外,“了解客戶是適當性管理的首要原則?!敝行沤ㄍ蹲C券某業(yè)務人員說,辦法強化了經營機構客戶基本信息采集,新增了投資者誠信記錄、實際控制投資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等信息。

關于誠信記錄,此前也曾散見于交易所的自律規(guī)則中,但過去大多經營機構對誠信記錄的采集往往僅通過風險測評的方式,讓客戶主動填報,而并未要求客戶提供輔助證明。未來,經營機構內部可通過評估兩融、期權等信用業(yè)務是否存在違約、強平等情況自行建立機構內部誠信檔案。

辦法還規(guī)定了普通投資者享受特別保護措施。上述業(yè)務人員說,結合辦法關于產品風險等級劃分的規(guī)定,今后經營機構的銷售業(yè)務工作流程應至少劃分為三塊:一是針對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的業(yè)務流程;二是針對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以下(不含)產品的流程;三是針對專業(yè)投資者銷售所有風險等級產品的流程。

其中的重點是第一類,針對普通投資者購買高風險產品,要求經營機構采取追加了解信息、告知風險點等措施,關注風險揭示的“有效性”而不再是“僅讓客戶在法律文本上簽字”這種形式化的風險揭示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