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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員可適度兼職兼薪

2016-11-11 07:0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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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匹配收入與貢獻
科研人員可適度兼職兼薪

1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發(fā)布會,科技部副部長李萌介紹《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有關情況。意見作出全面安排,充分調動廣大科研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對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具有重要現(xiàn)實意義。

針對科研人員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權激勵等對創(chuàng)新具有長期激勵作用的政策缺位、內部分配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意見明確分配導向,完善分配機制,讓智力勞動獲得合理回報,形成知識創(chuàng)造價值、知識創(chuàng)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huán)。

為了讓科研機構、高校、國企科研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yè)績、實際貢獻緊密聯(lián)系,意見提出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出臺穩(wěn)定提高基本工資、加大績效工資分配激勵力度、落實科研成果性收入等激勵措施;堅持價值導向,實行分類施策,激勵約束并重,精神物質結合。

意見還擴大了科研機構、高校的收入分配自主權。科研機構、高校可自主制定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收入分配激勵辦法,突出業(yè)績導向,科學設置考核周期,避免短期頻繁考核,形成長期激勵導向;同時,落實科研機構、高校在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績效工資分配、項目經費管理等方面自主權。

在發(fā)揮科研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方面,意見提出,根據科研項目特點完善財政資金管理,加大激勵科研人員力度;探索在有條件的科研項目中實行經費支出負面清單管理。對于接受企業(yè)、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的橫向委托項目,人員經費使用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管理。

關于產權激勵,意見堅持長期產權激勵與現(xiàn)金獎勵并舉,強化科研機構、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轉化長期激勵的法人責任,完善了科研機構、高校領導人員科技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以及國有企業(yè)對科研人員的中長期激勵機制和股權激勵等相關稅收政策??蒲袡C構、高??勺灾鳑Q定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和獎勵方案,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及若干規(guī)定予以免責。

關于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guī)適度兼職兼薪,在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從事兼職。兼職實行公示制度,兼職行為不得泄露本單位技術秘密,不得損害或侵占本單位合法權益,兼職取得的報酬原則上歸個人,但要建立兼職收入報告制度,并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記者 趙永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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