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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xié)委員宋曉華建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yè)欺詐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simplycreativeconsulting.com   2007年03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宋常青)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當今社會一大公害,在多個方面給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全國政協(xié)委員宋曉華呼吁:將愈演愈烈的過度商品包裝列入商業(yè)欺詐行為進行約束。

    宋曉華委員說,包裝業(yè)所用紙張、橡膠、玻璃、鋼鐵等等,都是工業(yè)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過度包裝要耗費大量原材料,浪費了原本就稀缺的資源。過度包裝又造成了巨量的生活垃圾,使不可降解的固體廢物污染成倍增加。據統(tǒng)計,北京市每年產生的垃圾近300萬噸,其中20%為過度包裝物。北京市每年垃圾處理費高達10億元,如果減少不必要的過度包裝,僅此一項費用就可節(jié)?。矁|元。

    商品的過度包裝加大了商品成本,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助長了商業(yè)欺詐之風。一些商品的包裝成本占到產品總價的70%,更有黑心商家趁機搭售其他商品。消費者以不菲代價購得普通的甚至劣等商品,不僅減少社會福利,而且“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豪華包裝商品,使商業(yè)欺詐之風蔓延,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過度包裝還誘發(fā)社會奢侈風氣,暗藏腐敗行為,加劇了社會的不和諧?!彼螘匀A委員說,近年各地出現的天價月餅、天價洋酒、天價保健品等,誘發(fā)了社會奢侈之風,有悖于建設節(jié)約型和諧社會的精神;更有甚者,過度包裝的節(jié)日禮品被有些人作為“遮羞布”,搭配貴重禮品大開賄賂之道。

    宋曉華委員建議,應當明確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yè)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guī)進行日常監(jiān)管處罰。宋曉華同時呼吁盡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裝標準,尤其要制定高檔消費品和幾類特殊商品的強制性包裝標準;同時,在產業(yè)政策的設計上,要體現出“反對過度包裝”的政策導向。從稅收政策和產業(yè)準入政策上,鼓勵一般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人體健康并可循環(huán)利用或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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